工傷認定程序式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7W
工傷認定程序式怎樣的
律師解析:工傷認定程序是先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提交申報工傷的材料;
然後由該行政部門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決定受理的,再依法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最後將決定書送達職工一方和用人單位,也抄送一份給社保經辦機構。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
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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