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新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根據新規,2015年10月無需上線年檢,但車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税納税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2013年10月及2017年10月仍需上線年檢。
一、汽車年檢新規定
1、新車6年免檢。新車6年免檢指的是2012年9月1日(含)之後註冊登記的機動車,到第6年時才需上線檢驗,不過仍需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6年以內免予上線檢驗的車輛僅包括非營運機動車,麪包車與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其中還規定享受免檢範圍的車輛如若發生過造成重達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將取消免檢資格。此外,年審新規減免了多項年審費用,包括外觀檢測費,税預錄入費、手續打印費、電子傳輸費等共6項年檢項目費用。
2、通過網絡辦理年檢。現車管所針對6年以內免上線年檢車輛統一年檢,申請提交後等快遞就行,現在行駛證不再更新打印日期,只有年檢標誌給車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只有2011年9月以後註冊的汽車才可以申請網上年檢,而且該車輛必須在6年內不得有任何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

驗車新規定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第四十七條

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對逃逸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對嫌疑車輛進行檢驗、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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