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上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目前電動自行車還不許上牌照,但是很多地方已出台電動自行車擬上牌的政策,原因是隨着非機動車保有量的激增;
非機動車違法亂象日益突出,加上高發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電動自行車上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或者免税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六)車船税納税或者免税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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