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4W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發生可能有四種情況,承擔民事責任的主本也有所不同:
(1)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則可以免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民事責任,應由受害人自己負責。
(2)如果損害是由飼養人或管理人和受害人共同造成的,應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受害人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程度相適應的民事責任。
(3)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飼養人或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4)除由於受害人或者第三人的完全過錯造成的損害以外,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承擔無過錯的民事責任,即只要發生了損害,飼養人或管理人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