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劃分原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損害賠償責任遵循的原則是:
第一個原則,全部賠償。行為人要對受害人賠償其全部受到損害造成的過失,也就是全部賠償。
第二個原則,損益相抵。侵權的行為人只需要賠償扣除利益部分的損失即可,也就是損失與利益相抵。
第三個原則,過失相抵。損益相抵,又稱之為損益同銷。是指受害人基於損害發生的同一原因而獲得利益時,應將所受利益從所受損害中扣除,以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即違約方僅就其差額部分進行賠償。
第四個原則,財產賠償。行為人不管是導致了什麼樣的損害結果,財產賠償是唯一可以進行的賠償方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劃分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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