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賣瀆罪在看守所帶了四個月了多久可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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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會在受理之後的2個月或是3個月之內開庭;而對於一些可能判處死刑或者是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經過上級法院的批准可以多延長3個月開庭。如果遇到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情況,法院應該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1-3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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