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隱瞞同案犯的犯罪事實是否構成包庇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5.77K

在實踐中,故意隱瞞同案犯的犯罪事實並不是包庇犯罪分子的行為,同案犯不應成為包庇罪的犯罪主體,不構成包庇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故意隱瞞同案犯的犯罪事實是否構成包庇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