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過失的判定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5W

我國刑法對於過錯,明確規定了故意和過失兩種類型。而在私法中,對過錯程度並沒有嚴格區分。在理論上,過失被分為重大過失、一般過失與輕微過失。所謂重大過失,是指行為人沒有盡到最起碼的注意義務,從而使損害發生;行為人未盡到一般人在通常情況下所應盡的注意義務,即為一般過失;而輕微過失則是指盡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損害發生的情況。仔細分析可以得知,這種分類在實踐中有很大的隨意性,區分的意義也不明顯。學術界更有分類將重大過失界定為與故意、過失相併列的第三種過錯類型。對重大過失的認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行為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以及承擔責任的大小、方式。

重大過失的判定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