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公積金同城轉移需要的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1)同城轉移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一式四聯)並加蓋單位印章;
②職工本人和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2)辦理程序:
持申報材料到轉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個人賬户轉出手續。
法律依據】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單位應當及時為新錄用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原工作單位應當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併入新設立的賬户。原工作單位不按照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公積金中心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公積金中心可以依據職工提交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為其辦理賬户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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