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訴訟書要註明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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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原告(即債權人)、被告(即債務人)、以及可能存在擔保人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詳細的住址以及聯繫電話等。
第二、要明確是借款合同糾紛
第三、明確訴訟請求,即要明確主張的債權以及可能存在的違約金或者逾期還款所產生的銀行同期利息。
第四、要具體詳細的説明主張權利的事實與理由,此部分要明確借款的時間、地點、用途以及約定還款的時間,並説明債務人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事實,如果起訴可能會或者已經造成債權人利益受損或者無法實現對債務人的到期債權。
第五、最後寫上此致人民法院,並在具狀人處簽字或者蓋章,寫明起訴時間。
第六、在起訴狀後附件詳細的證據目錄,並註明每份證據的來源、以及證明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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