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連帶之債,如果債務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債務,對連帶債務人內部有什麼影響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如果債權人拒絕受領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履行,導致的分險增加、費用增加等損失,其它債務人均可以拒絕對此承擔責任,而且一旦標的物滅失,將對債務人的債權產生不利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範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
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對於連帶之債,如果債務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債務,對連帶債務人內部有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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