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業執照吊銷之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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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營業執照吊銷之後怎麼辦?

一、企業營業執照吊銷之後怎麼辦?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該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但經營資格已經取消。同時,有的省份工商局還將被吊銷企業法人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在全國都不能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公司不能擔任董事、監事、經理。對吊銷不服的,可以在處罰決定做出的3天內,書面要求聽證,也可以向上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決定的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解散。公司股東應在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清理債權債務,在清算期間,由清算組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通過申報債權參與清算分配,實現自己的債權。如果股東在所出資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怠於履行清算義務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行使訴權,由法院指定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同時可以將公司股東列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二、工商户營業執照户註銷流程有什麼?

按照《税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納税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税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税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先註銷税務登記:

受理窗口→税務所(分局、管理科)初審、檢查或轉稽查部門→縣級局審核、審批(職能部門及局長)→税務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門清繳税款、滯納金、罰款→縣(區)局(職能部門審批、錄入)→受理窗口→納税人。

按照相關規定,工商户營業執照註銷的流程如下:先到税務部門辦理註銷税務登記,等待税務部門的初審,待審核成功後可以去税務所繳納公司欠的税款,滯納金等,最後拿着提前準備好的這些材料可以去工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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