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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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納税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税收入減除在該納税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税税額的計税依據。
企業應納税所得額有兩種計算方法:
1、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應納税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税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後,即為應納税所得額。
應納税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税調整項目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
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