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註銷職工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用人單位註銷職工怎麼辦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註銷後,如果用人單位依法進行了清算,並按照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用人單位所欠的税款、用人單位的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給股東的順序進行了清償的,則不能償還的工資部分,就不再償還。如果未依法進行清算的,職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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