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訴訟 - 股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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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訴訟 股權分割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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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糾紛需要訴訟嗎

可以先協商,協商不下可以訴訟。股權糾紛是指公司在存續期間,也就是經營過程中,股東通過不斷行使各種權利來推動公司的運作而產生的股權爭議案件。

股權糾紛的案件主要分為四類:股東出資糾紛、股權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股東權利糾紛等。股權糾紛產生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利益爭奪、政府職能和地方保護、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法律法規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盲目購併和不良購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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