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權轉讓涉及哪些税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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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股權轉讓涉及哪些税種?

自然人股權轉讓涉及哪些税種?

股權轉讓主要涉及營業税、企業所得税以及個人所得税(個人)、印花税等税種。

(一)營業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91號:對股權轉讓行為徵税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税。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税。

(二)企業所得税

根據新企業所得税法和實施條例規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因此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同時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淨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

其中淨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税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後的餘額。”(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另外《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税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59號)對企業重組過程涉及的股權轉讓税收政策作了明確,可以查一下。

(三)個人所得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適用20%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這裏指的是溢價轉讓,平價轉讓不涉及該税種)。

(四)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

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和細則,以及國税發[1991]155號第十條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裏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在股權轉讓中,企業所得税一般是按照企業轉讓之後的資產的淨值以及計算之後應納税的所得額度的時候去扣除。同時,企業所得税是包括有形資產以及無形資產還有股權和債權等所取得出的收入進行計算的,之後還要繳納印花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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