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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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其實説白了,就是指經營規模比較大的公司。而且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夠隨隨便便就稱之為集團公司的,如果要想成立集團公司的話,那麼在我國工商局進行登記的時候,對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的要求就比較嚴格。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新公司法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新公司法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一、新公司法集團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

凡母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母子公司註冊資本之和達到1000萬元、具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即可申辦企業集團。

企業集團設立需提交的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集團章程(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理事會決議)

5、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

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複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複印件

6、集團成員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7、核名申請書、核名通知書

另外提醒一點,每個地區對條件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樣。

二、什麼是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着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着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説,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繫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一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説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首先,如果要成立集團公司的話,要求母公司的註冊資本達500萬元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總和達到一千萬元,並且具有三個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這才可以申辦集團公司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實際上申辦集團公司的首要條件就必須是財力比較雄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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