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扣了我的錢卻沒幫我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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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扣了我的錢卻沒幫我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另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如果用人單位處於存續期間,勞動者可以在兩年之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和投訴,通過該機構責令用人單位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
兩年的時效從用人單位最後一次少報繳費工資的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兩年,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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