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債已被執行能追加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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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欠債已被執行能追加股東嗎

公司欠債已被執行能追加股東嗎

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股東存在註冊資金不實、虛假出資或抽逃註冊資金的情形,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在註冊資金不實或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股權轉讓時受讓方對出資不實或抽逃出資知曉的,承擔連帶責任。

1、股東出資瑕疵

股東出資瑕疵表現為出資不足、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等。執行人員通過調查查明公司股東具有出資瑕疵的情形,應當作出裁定追加該股東為被執行人,令其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2、公司人格形骸化

執行程序中經常遇到法人人格形骸化的公司,公司即股東,一個公司兩個股東,夫妻倆或者與子女等,辦公室設在家裏。在執行程序中,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的事實成立,執行機構可以裁定追加控制股東為被執行人,令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濫用一人公司人格

執行程序中一人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機構發現公司股東有濫用公司獨立人格情形或者經申請執行人申請,可以要求股東舉證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個人財產。若股東拒絕證明或者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執行機構可以經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令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轉移、隱匿、侵佔公司財產

股東利用職務便利轉移、隱匿、侵佔公司財產的行為違反法定義務,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執行程序中可以在查清事實後直接追回公司財產或者追加侵權股東為被執行人,令其在侵權責任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十條

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註冊資金不實或抽逃註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註冊資金不實或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公司的發展是跟股東有關係的,持有的股份越多關係越大,在公司有盈利的時候,股東會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不過公司經營不善,在有債務的情況下,一般跟股東沒有關係,那麼股東投資的錢也就打水漂了,所以投資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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