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代理業務的劃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貿易代理業務有以下幾種劃分:
1、代理人(貿易代理公司)接受委託人委託全全代理業務,從簽訂合同,到對外收付匯,再到報關時需要準備的文件。這種類型的貿易代理行為,被稱為系統的貿易代理。
2、代理人(貿易代理公司)接受委託人委託,從事對外付匯與協助提供報關文件等事宜,並不涉及與外方簽訂合同,簽訂外貿合同的工作由委託人來操作,這種類型被稱為非系統的貿易代理。
3、代理人(貿易代理公司)只需提供相關報關文件即可,這種類型的貿易代理業務比較靈活,但也比較難控制。這種類型被稱為直接的貿易代理。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

貿易代理業務的劃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