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章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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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有章程嗎

分公司有章程嗎?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但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範圍,釆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注意:分公司雖不具獨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訴訟法》第49條和《民訴意見》第40條,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

二、成立分公司條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並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三、分公司設立登記流程是怎樣

1、註冊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名稱核准;

(2)辦理營業執照;

(3)刻章;

(4)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5)辦理税務登記證。

2、註冊分公司所需材料:

(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2)總公司税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3)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4)總公司驗資報告複印件;

(5)總公司章程;

(6)總公司股東會決議;

(7)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

(9)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照片;

(10)其它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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