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不出資怎麼成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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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不出資怎麼成為股東?

自然人不出資怎麼成為股東

出資並非是認定股東資格的唯一條件。股份還可以贈送,股東也可以用知識產權出資。

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一)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為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通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為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併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為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為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啟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於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一般來説,公司的原始股東基本上都是通過出資被認定成為股東身份的,只不過,日後都有可能陸續的增加或者減少股東成員,股東本身也有權利對自己的股權進行轉讓或者説是無償的贈與。只要是通過合法的程序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不管是否有實際出資,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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