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預先規定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一、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預先規定包括哪些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預先規定包括哪些

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預先規定條件主要包括購買價格,認購比例,認購期間。附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是公司發行的一種附有認購該公司股票權利的債券。這種債券的購買者可以按預先規定的條件在公司發行股票時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節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

第二十七條公開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公司,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

(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平均不少於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公司除外;

(四)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發行前一年末淨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 前款所稱認股權,是指上市公司約定的債券持有人可以在履約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按約定價格向上市公司購買新股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附認股權公司債券應當申請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認股權公司債券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分別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應當分別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條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一年。 債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評級、償還本息、債權保護適用本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的規定。

第三十條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券,發行人提供擔保的,適用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認股權上市交易的,認股權證約定的要素應當包括行權價格、存續期間、行權期間或行權日、行權比例。

第三十二條認股權證的行權價格應不低於公告認股權證募集説明書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第三十三條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募集説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

第三十四條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六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

第三十五條募集説明書應當約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

綜上所述,附認股權證其實是公司債券中的一種,一般證券市場的特徵都是高風險,而很多人又會投機取巧,既然選擇了證券市場那麼就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一般這種債券購買者在公司股票發行時擁有優先的購買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