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公司法人有風險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我們知道一個公司的發展需要一個嚴格的管理制度,我國對於公司的管理主要的方式就是通過公司法來進行管理,對於公司的管理比較嚴格,因為公司的發展對於國家的經濟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其中就對於法人有規定和詳細的説明,那商貿公司法人有風險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商貿公司法人有風險嗎?

一、商貿公司法人有風險嗎?

有一定的風險,需要在工作中去控制協調。

二、承擔的風險有哪些?

1、虛假出資。

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於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依《刑法》第159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罰金。

2、《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不會追訴家庭財產。

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應權利,而同時根據不同情況也可能會承擔不同責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對於法人代表是否承擔責任問題,《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過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責任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根據上述規定,超越企業經營範圍與他人簽訂供銷合同,在法人承擔責任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般一個公司的法人對於公司是很重要的,法人的主要職責就是行使公司的一部分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通常對於商貿公司法人有更為高的風險,因此對於公司法人的嚴格管理有利於公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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