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損害股東利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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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需要代表公司管理公司的經營的,同時也可代表公司對外進行合同的簽訂,關於公司法人損害股東利益怎麼辦很多人有疑問,股東在發現公司的法人損害自己的利益是可以起訴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相關的知識。

公司法人損害股東利益怎麼辦?

一、公司法人損害股東利益怎麼辦?

1、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機關成員的損害而公司不能或怠於起訴追究其責任時,具備法定資格的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據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訴訟。由於股東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來源於公司,並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強制行使公司的權利,因而稱為派生訴訟(代表訴訟)。股東代表訴訟起訴的目的是維護公司利益,勝訴之所得也歸公司。

2、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的要件:原告股東需符合法律規定要件。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未作限制,對股份有限公司則要求是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原告股東必須在訴前用盡公司內部救濟。即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書面請求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起訴訟;監事有類似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股東可書面請求董事會或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提起訴訟。只有前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才有權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法院起訴。

二、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民法通則》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拓展資料:

企業法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地從事商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西方某些國家,企業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國,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還有國有企業法人、集體企業法人等企業法人的種類。隨着我國以公司製為主的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後我國企業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工商部門)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

綜上所述,關於公司法人損害股東利益怎麼辦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公司的法人在管理公司的經營的時候是需要考慮股東的利益的保護的,同時公司的董事還有監事也是需要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來管理公司的,股東在發現公司法人侵犯自己的利益是可以提起股東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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