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 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債權人利益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 債權人 濫用 利益 股權 損害 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