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辦事處的規定是怎樣的?
許多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為了擴大業務範圍,會將業務延伸到各地城市。為了方便公司與外地客户更好的溝通與處理相關的事項,許多公司都會在其他地區設立辦事處。那新公司法辦事處的規定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提供了相關的內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辦事處的設立
1、是辦事處作為固定業户外出經營活動的辦事機構,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部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第二、三、四聯,連同運抵貨物或經營項目,一併向銷售地税務機關申請報驗。
2、是辦事處作為常設分支機構向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按規定在經營地申請領購發票,在經營地申報納税,銷售收入全額計繳總機構。
3、是辦事處作為獨立的核算機構,在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辦理税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獨立處理全部涉税及有關事宜。
二、公司辦事處的設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的企業章程複印件;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4、公司的股東會要求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
5、辦事處的住所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
6、公司對辦事處負責人的任職證明文件;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還需提交相應的許可證明。
以上覆印件都需蓋章確認。
三、公司辦事處的設立的法律程序
1、 申請報告;
2、 母公司營業執照(需加蓋公章)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 企業法人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4、 負責人簡歷、照片、身份證、暫住證等;
5、 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6、 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複印件);
7、 工商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辦事處是總公司的下屬機構,辦事處沒有獨立的經營資質,它所有的業務範圍都只能在總公司限定的經營範圍之內。申請成立辦事處有固定的法律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設立辦事處的申請書、辦事處場地的相關證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