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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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誰承擔?

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誰承擔?

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申請參與分配。參與分配是指在執行程序開始後,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未參加執行程序的其他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加入已開始的執行程序,要求實現債權公平受償的制度。債權人蔘與分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申請執行的債權和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必須都是金錢債權;

2、被執行人即債務人是公民或其他組織,一般不能是法人;

3、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人已經取得執行依據,而不是已經提起訴訟;

4、被執行人的全部財產或主要財產已經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

5、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人當在執行完畢之前提出申請。

二、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怎麼辦?

1、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那麼此時就需要將全部的遺產用於還債務,剩餘部分就可以不用管了。

2、如果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在分割財產後,尚未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應當清償的債務和繳納被繼承人生前應當繳納的税款,首先應當由法定繼承人按照其所繼承遺產的比例清償債務。如果法定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則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其所繼承和所受遺贈財產的比例清償債務。究其原因,因為遺囑繼承和受遺贈體現了被繼承人的意志,而在民法中,意思自治應當被尊重,所以應當首先由法定繼承人清償債務。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在分割財產後,尚未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應當清償的債務和繳納被繼承人生前應當繳納的税款,首先應當由法定繼承人按照其所繼承遺產的比例清償債務。如果法定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則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照其所繼承和所受遺贈財產的比例清償債務。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公司的債務還有就是公司債務的清償規定,實際上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因為很多情況這家公司的財產是沒有辦法清償,所有的債務,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對於需債務上來説應當申請分配,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來獲得債務的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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