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散夥應該怎麼樣清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可以股東協商,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散夥應該怎麼樣清算

《合夥企業法》對退夥清算算規定:

1.退夥時按找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夥人的份額。

2.公司是否有債務,當公司財產少於債務時,退出人得承擔相應份額,對已有的債務也一樣要承擔相應的份額。

3.企業盈利或虧損,按照當時合夥協議約定比例進行分擔,沒有約定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按出資比例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平均分。

4.合夥人退夥後,對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