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如何清算 - 要遵守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1W

公司破產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下進行的,同時在破產清算後公司的法人資格就正式宣告終結。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公司破產如何清算,其實公司破產清算是要經歷相關程序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需要經過哪些破產清算程序。

公司破產如何清算,要遵守哪些規定?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 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三、 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

四、 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五、 註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一般情況下,公司宣告破產後並不能及時註銷登記,而是需要經過破產清算後,才能進行註銷登記。公司一旦註銷登記,就意味着公司終結了其民事行為能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