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費用支付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熱門城市:沈北新區律師 鐵西區律師 瓦房店市律師 甦家屯區律師 駐馬店律師 東陵區律師 濟源市律師 三沙市律師

破產清算費用支付有哪些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有介紹過,公司破產之後會成立相關清算組來清算破產之後要支付的賠償金和債權,清算結束後當然要支付相關費用。有些公司往往不是很注意這最後的結尾工作導致財產流失,所以今天本站帶各位來看一下破產清算費用支付有哪些。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這一費用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破產案件受理費、職權調查費、公告費、送達費、法院登記申報債權的費用、法院召集債權人會議的費用、證據保全費用、財產保全費用、鑑定費用、勘驗費用,以及法院認為應由債務人財產支付的其他訴訟上的費用。

破產費用所包括的案件訴訟費用必須是為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費用,不包括在破產程序進行中個別債權人因其他爭議而發生訴訟的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債務人對債務人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利,自破產案件受理後而喪失,債務人所有財產由破產管理人接管。當然,重整程序中債務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產管理人對債務人財產進行管理、變價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應的費用,這些費用也就是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費、變價費和分配費。

1、債務人財產的管理費,是破產管理人為佔有、清理和保管債務人財產或者繼續債務人的營業而必須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債務人財產的保管費用、倉儲費用、運輸費用、清理費用、維修保養費用、保險費用、營業税費、公告費用、通知費用等。此外,律師費、聘請會計師的代理費用,水電費、通訊費、辦公費、文書製作費等行政管理費用也包括在管理費範圍內。

2、債務人財產的變價費,是破產管理人為處理非金錢的債務人財產而將其變現為貨幣所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債務人財產的估價費用、鑑定費用、公證費用、公告費用、通知費用、拍賣費用、執行費用、登記費用以及變價債務人財產的税費等。

3、債務人財產的分配費,是破產管理人為將債務人財產分配給債權人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債務人財產分配表的製作費用、公告費用、通知費用、提存分配費用等。

三、管理人執行費用報酬聘用工作人員費用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指在破產案件進行過程中,管理人為了執行職務和聘用工作人員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報酬的總稱。主要包括破產管理人履行新破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職責所產生的費用、破產管理人執行職務所需其他費用、破產管理人的報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員所需費用。

破產清算費用支付大概就是這三類,在進行清算的時候公司肯定要支付很多各種各樣的款項,千萬不要被各種各樣的賬單衝昏了頭,在付款的時候一定要將發票之類的證件保留好並進行分類。現實往往比理想狀況要複雜得多,所以當您遇到這種狀況不妨諮詢一下相關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