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需要股東會同意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7W

在公司註銷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首先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
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情況和公司調查清理的結果編制公司資產財務報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
在編制好上述財務報告和財務資料之後,公司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對於如何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做出具體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個總的方案。根據公司性質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
而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

清算方案需要股東會同意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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