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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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需要什麼手續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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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

在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中有下列的情況《公司法》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破產法》第三條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破產法》第三十條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破產法》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破產法》第三十六條 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佔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所以:對於債權人來説,只能按以上分配程序取得補償,未得到部分做為企業損失。

債權人財務可以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向税務機關申報損失,以企業合理來抵除企業應納税得税額來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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