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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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轉讓協議書至少應具備如下主要條款:
一、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包括雙方的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基本要素;應寫明房產歸屬,即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以及物業管理費及其他交費情況。
三、價款。這個步驟很關鍵,需要註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需要註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以及税費、其他費用的分攤問題。
五、違約責任。這個環節説法不明確就容易產生糾紛。合同裏需要説明哪些情形屬於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以及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
七、合同生效條款。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
十、附件。詳細説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二手房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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