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補充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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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補充合同怎麼寫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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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交易合同怎麼寫?

在買賣雙方對二手房買賣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的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一、審查合同是否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
①、合同無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②、合同可撤銷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二、審查轉讓人是否享有出賣房屋的實體權利,無權處分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
1、 房屋的所有權人出賣房屋的:應注意審查出賣人是否與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文件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
2、委託或代理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轉讓房屋產權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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