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後房子加名字離婚法律效力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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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房子加名字離婚法律效力一樣嗎

一、婚前婚後房子加名字離婚法律效力一樣嗎?

房產證加名,無論婚前還是婚後,都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後加名從法律效力上來説並無區別,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也不會有影響。

如果離婚時房產貸款未償清的,需要看房產的歸屬,婚前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婚前購買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未還清的貸款部分作為產權人的個人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貸部分以及其增值部分,獲得產權的一方需要補償給另一方。

如果有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

如果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貸款未償清部分就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二、房產證加名字流程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 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 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費。

2、不滿 5 年,5.5%的營業税加 1%個調税(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 到交易日未止),滿 5 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 5 的印花税。

4、4 本合同,每本約 5 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 50%,所有的税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 100 萬的房税值就是 50 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有一部分的女性在還沒有正式的領結婚證之前,就會強制性的要求另一半先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這樣的要求是有些牽強的。並且,也直接顯示了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是非常的淡薄的。如果有意在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不管婚前加婚後加,加上名字之後都意味着這套房產是兩個人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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