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時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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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交房時需要注意什麼

商品房交房時需要注意什麼

(一) 房款約定,如果客户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户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二)物業費可以按月交。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根據有關規定,物業管理的各項收費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計收,但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的物業管理費用。

(三)物業費不能亂漲價。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時出現物業費漲價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四)繳納契税籤協議。根據規定,契税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户或變更時向契税徵收機關繳納。現實中多數開發商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時要求業主特別是按揭業主繳納契税、交易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入住手續。購房者最好與開發商協商,簽訂《契税繳納協議書》,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五)先驗房再辦理手續。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此外,鑑於購房人專業知識的匱乏,提醒購房人在收房時能夠集體收樓,可能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律師指導協助,這不但可以彌補單一主體知識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維權,還可引起開發商的重視,促使開發商就收房過程中的問題做約定。

二、開發商延期交付商品房怎麼辦

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複雜,而業主卻無法知道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導致業主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如發生該情形建議業主一定要想辦法搞清楚開發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聽開發商或者售樓人員的一面之詞,要多方蒐集信息以確保信息的真實性,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裏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可見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在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有如期、並按照購房合同以及法律規定的交房條件來交付房屋,不得有違約。而如果開發商存在諸如延期交房等違約行為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違約金,或是以其他方式來承擔違約責任,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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