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個人所得税如何申請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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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個人所得税如何申請退税?

一、房屋買賣個人所得税想退税該怎麼辦

在辦理過户手續前,以納税保證金的形式向當地税務機關繳納。税務機關在收取納税保證金時,應向納税人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税保證金收據”。你要好好保管它,如果你一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按照購房金額大小相應退還納税保證金。怎麼退法呢?購新房金額大於等於原住房銷售金額的,全部退還納税保證金(相當於不用交個人所得税)。購房金額小於原住房銷售額的,按照購房金額佔原住房銷售額的比例退還納税保證金,餘額作為個人所得税上交國家。

二、二手房多繳税個税可以退嗎

如果納税人超過了應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該立即退還,如果税務機關沒發現是屬於失職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五十一條規定,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同時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第七十八條也明確規定了發現多納税款的情況應當在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税人發現多繳税款,要求退還的,税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税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條 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結算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税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七十八條 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多繳税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税人發現多繳税款,要求退還的,税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税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預繳税款形成的結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種減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務機關辦理退税手續當天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七十九條 當納税人既有應退税款又有欠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税款;抵扣後有餘額的,退還納税人。

可以看出賣房子所得到的錢也是屬於個人收入的範圍,只要是個人收入就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如果在一年內有新購房產那麼就可以免除或者減少個人所得税的繳納,這個時候往往就會發生退税的現象。退税應當自己去税務局辦理或者在網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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