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起訴房子合同不成立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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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起訴房子合同不成立多少錢?

當事人起訴房子合同不成立多少錢?

房產糾紛案件根據評估價格繳納訴訟費。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屬於財產糾紛,法院以及仲裁機構的收費方式都是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來計算,分段收費。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房地產買賣糾紛是指圍繞房地產買賣而發生的房地產權益爭執,包括因買賣手續不齊備,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第三者申明產權要求廢除買賣契約等而產生的糾紛。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徵

房產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產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產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產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產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產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產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產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產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此處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農村房屋等各類合法性質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難免會遇到糾紛,那麼一般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起訴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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