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修改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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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修改情形有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修改情形有哪些?在相關合同法的規定中,在滿足哪些條件的情形下,房屋買賣合同的修改是允許的。房屋買賣合同的修改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房屋買賣合同修改的相關內容。

簽了購房合同能否修改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購房合同:

1、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是當事人經協商自願簽訂的,當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而變更或解除.這是符合合同自願簽訂原則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因此,當事人在協議變更和解除合同時不能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變更和解除無效。

2、由於不可杭力致使經濟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在簽定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如地簇、洪水等)。例如,購買者和售房單位簽訂了一個房屋買賣合同,在房屋交付前,發了洪水,使所買賣的房屋被洪水沖塌。這就屬於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股行,因為買賣雙方在簽定合同時並不能預見洪水過些日子會發生,同時他們也無法避免洪水所帶來的損害。

3、當事人一方違約,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在當事人一方違約,致使實際股行對非違約方來説己經不需要的情況下,若仍要求當事人各方繼續履行,則對非違約方十分不利。因此,在當事人一方違約致使履行成為不必要時,應當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是指履行達不到非違約方所期望的目的,即達不到合同的目的。一切合同都是當事人為達到目的而訂立的,當這種目的已經不能達到時,它就失去了繼續存在的必要,應當變更或解除。

房屋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是什麼

1、有關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築面積,及建築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

2、關於價格、收費、付款數額的條款。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髮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3、關於不可抗拒力。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

4、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購房者在籤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卧室、廚房、衞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傢俱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持期等。

5、售後物業管理的條款。這是購房人在籤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房屋買賣合同修改的相關內容。綜上我們可以知道:房屋買賣合同的修改是由法定條件的。合同的雙方只有在滿足法定條件的情形下才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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