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税費上海需要繳納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買房子税費上海需要繳納哪些?

買房子税費上海需要繳納哪些?

一、買房相關税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税費:

1、契税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税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税

7、權證工本費

(二)税費問題, 特別提示: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税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税, 契税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税。 繳納時間:契税只能在過户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税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税,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税務局直接辦理。

2.公共維修基金,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2008年2月1日起簽訂商品住宅買賣合同(包括其他轉讓協議,以下同)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如下:多層(六層及六層以下)為100元/建築平方米;高層(六層以上)為200元/建築平方米。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佈。

5、產權代辦費,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什麼是二手房交易税費

二手房交易税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務部門向買賣雙方徵收的各類税費,包括:增值税(原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契税、教育費附加等。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税的計税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税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税為1%,高檔商品房契税為4%。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方和賣方都需要承擔的不同的税費,二手房交易中徵收交易税的本意是為了限制買賣交易,抑制房地產產業過熱;結果是增加了國家的税收收入,也增加了買房人的購房負擔。

綜合上面所説的,購買房子中間是一定會產生各種税費的,只有繳納了税費相關部門才會辦理房子相應的證件,所以,在繳納税費的時候一定要向相關的部門諮詢清楚,這樣才能節約自己的時間,合理的繳税一個城市才能得到有效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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