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買賣要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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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要回怎麼辦?

現在村民之間買賣房屋的情況很常見,那些準備將户口遷出去,到城裏生活的村民,往往會將老房子賣掉,這樣還能得到一筆錢。一些村民將房屋賣出去之後不久又後悔了,想把錢退回去,並且要回房屋。那麼農村房屋買賣要回怎麼辦?小編通過這篇文章給廣大農民朋友講一講。

一、農民房屋賣了還能要回麼?

1、農村宅基地,賣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來,取決於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只能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使用資格,因此,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買賣),如果出賣給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麼房屋買賣合同因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3、在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返還財產,這樣就能要回賣出去的房子了。

二、農村房屋買賣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農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賣給外村村民的,買賣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詳細約定房屋信息、價格、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3、農村房屋買賣也可以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4、沒有房產證的,要經村民委員會同意並出具相關宅基地轉移的證明,以便未來辦理房產證時使用。

三、農村房屋買賣應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户等手續。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户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更名手續。

由此可見,只有在雙方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情況下,農村房屋買賣要回才是可以的。比如村民將房屋賣給了城鎮居民,這時就違背了相關政策規定,之後村民可以和對方協商將合同作廢。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村民還可以通過訴訟的形式,將對方告上法庭,讓法院對合同無效做出判定,這樣村民就可以收回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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