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不成立房地產抵押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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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不成立房地產抵押生效嗎?

借款合同不成立房地產抵押生效嗎?

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不生效。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主合同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是不受其它合同制約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

借款部分有效,但合同中有關房屋抵押條款因沒有辦理登記而導致無效。當事人以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複印件: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將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合併簽署並不影響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效力,因此,借款部分有效,以此明確雙方存在借貸關係,但合同中有關房屋抵押條款因沒有辦理登記而導致無效,即抵押行為無效。

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二、房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是哪?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未登記的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部分是有效的,但是抵押部分沒登記導致無效。現在民間的借貸情況依然是比較多的,在借貸時為了避免意外保障自己的款項能夠按時歸還,一般在簽訂借款合同時,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並在合同中寫明瞭,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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