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商品房嗎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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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知道了關於商品房的一些相關內容之後,有些人可能想要了解,關於上安置房的,那麼安置房算商品房嗎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根據相關的規定,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是在質量以及產權年限上。具體的我們通過下面的文章來了解。

安置房算商品房嗎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產權的區別。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質量上的區別。

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範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時間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什麼是安置房?以及什麼是商品房?

安置房:

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户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不過安置房的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如果過户的話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其他的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

商品房:

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開發商建造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性質,買賣的時候不需要在繳納土地出讓金了。

文章中講述的就是安置房和商品房之間的定義,並且也講述了安置房算商品房嗎之間的區別是什麼,以至於在當你的讀者在購買商品房或者安置房的時候,就能夠知道並且區分它們之間的區別,如有疑問,請隨時諮詢我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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