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房和福利費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一、單位集資房和福利費有什麼區別

集資房和福利費有什麼區別

1、產權歸屬不一樣:單位福利房房屋產權歸單位所有,後期職工按標準價或優惠價購買獲得全部或者部分產權;單位集資房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2、土地來源不一樣:單位福利房是由國有單位申請劃撥國有土地;單位集資房是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

3、出資方式不一樣:單位福利房是由單位直接出資,後期職工可購買;單位集資房是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

二、單位集資房能否買賣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集資房能否買賣,首先應當看集資房的賣方者是否擁有基本全部產權,包括是否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同時還要看其單位有無特別限制條件等。

一般來説,集資建房在取得房產證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交易後,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質,可以自由交易。具體來説,根據集資房出資性質,情況有所不同。

第一種情況,集資房是由職工全額集資建成的。這種情況,將來可以辦理100%的產權,在產權證領取後,房產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種情況,集資房是單位和職工共同出資建造的。這種情況下,將來為職工辦理的是部分產權,另部分產權屬於單位。職工想要轉讓部分產權的產權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其次,要看產權共有人單位制定的具體政策,並經過單位的同意,同時單位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買賣集資房需要辦理過户才可成為產權人,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購買,那麼需要辦理過户才可成為產權人。

一般意義上的單位集資房由單位職工共同出資修建,房屋的總體產權掌握在單位手中,因集資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規章條例的限制,職工取得產權一般要經過一段過渡時期,有的長達數年,單位職工在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僅享有房屋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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