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還沒交房可以更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2021年還沒交房可以更名嗎

還沒交房可以更名嗎

1、如只是房屋認購的話,且跟要更改的人在同一個户籍上,讓開發商提交一個户主變更申請,到所屬建委的市場科辦理即可。

2、如果簽了預售房合同,按照規定,則不可以通過如上方式更改户名。

3、這種情況,首先需跟開發商協商,註銷原來簽訂的合同。

4、重新籤一個合同,把名字寫到新合同的户主欄上去。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進行房產證更名辦理的,房產證更名流程如下:

房產證更名辦理需要材料: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

如果以後不打算再出售的話就直接 簽署贈與,那樣子費用比較低點,如果以後還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廳填寫買賣契約,然後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户,但是中間會出現費用:

如果不滿五年面積小於等於144的話,要收取差額營業税5.5%(市場指導價與原始購房價的差額),契税:面積小於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話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話就是2%,個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費用了。

房產證更名也可以通過繼承實現,那如何辦理房屋繼承手續: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户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税完税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產繼承過户所需的費用。

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户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户的税費。

房子沒有進行交房之前可以跟開發商進行協商,只要購房合同可以進行重新簽訂,那麼就可以,如果購房合同部可以進行簽訂,那麼久部可以辦理更名;或者是有房產證的,可以拿着資料到房產局進行變更手續,去之前最好打電話進行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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