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房東違約金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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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內房東違約金的規定是什麼?

合同期內房東違約金的規定是什麼?

1、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如果房東違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解除租賃合同賠償損失。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執行,拿房屋租賃合同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這時候房東還是拒絕繼續履行合同和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可以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房東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租房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1、目前一般違約金的數目為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數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説法。如果雙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確有規定違約繳納多少違約金依照合同裏面的規定的金額來進行違約金的賠償。

2、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租房違約金額的,雙方可以互相協商,並按照約定好的違的違約金繳納。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3、根據市場價格來決定違約金的多少。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價格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如果履行地沒有市場,難以確定客觀的市場價格,在此情況下,應當以買方最容易購買替代物的地點的市場價格加上合理的運輸費用作為計算損失額的依據。

最後總結:本文通過對上述問題的詳細講解,讓我們瞭解到,在租房子的時候如果是房東違約,那麼房東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如果房東拒絕賠償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而租房的違約金一般是20%。

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民事合同,只要是合同的當事人有一方違約的,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以及原則來承擔違約責任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及時的保護自己的合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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