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公司出租房子需辦什麼手續
一、個人和公司出租房子需辦什麼手續
(一)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並索取複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三)房客查看房主產權證明(可向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確認),房主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及兩證的統一(即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
(四)合同簽字(房主方)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託書;
(五)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證明;
(六)定房的時候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請查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租房合同總金額的20%。
二、導致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人為終止主要是指由於租賃雙方人為的因素而使租房合同終止。一般包括無效合同的終止和由於租賃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人為因素而使合同終止。
由於租賃雙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終止的情形主要有: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四)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6個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個月以上的;
(六)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非法活動的。
三、租賃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雙方簽字租賃合同,辦理税務登記即可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四、租房需要注意些什麼
首先,要看看房子的主人是否有出租的權利。比如出租人是不是業主本人,不是業主本人的話,是否有業主本人的授權,要驗證其身份證、房本、委託書等原件信息。避免有人冒充房東騙取你的租金。
其次,要留存出租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或者授權委託書等信息複印件,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時你對房東的信息一無所知。
此外,關於租金的標準以及租期的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確的寫在合同上,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事實證明,輕信口頭承諾的人都吃過虧、受過騙。
最後,入住前一定要與房東核對室內傢俱家電等用品的狀態,確保傢俱家電及其他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對水卡、電卡、氣卡的數值及物業費的交費狀況做好登記,並在完成交接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綜上所述,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出租房子都需要簽訂租賃合同,出示雙方有效的身份證明,其中租賃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雙方需要協商一致。另外在入住之時雙方應確定好租房裏面所有家電設備的完好度,避免在退房時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