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面違約找哪個部門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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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面違約找哪個部門起訴

一、租店面違約找哪個部門起訴?

租店面違約找合同履行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對於被告住所地的確定一般沒有爭議,但確定合同履行地非常複雜,爭議較多。為統一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使之更加明確具體,減少爭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第十八條規定了確定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規則。本期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對此問題的司法觀點及相關案例。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總之,店面租賃合同違約糾紛肯定不能到公安機關去報案,也不是説到工商局或商標局等這些部門去起訴,什麼事情該哪個單位管轄,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常識性問題,而且,租賃合同的違約沒辦法通過投訴來解決,該協商協商,該仲裁仲裁,實在不行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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