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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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根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要求,在上海轄區內簽署的住房租賃合同,都需要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以認定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賃關係。
二、繳納房屋租賃税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居住房屋出租人應該依法納税申報。房屋租賃税,原則上是由房東進行繳納,但是該規定沒有強制性,大部分房東都不會主動申報。居住證超過有效期,則按照新辦處理,只可領取居住登記,半年後拿證,且之前居住證時長清零,需重新累積。
三、辦理居住登記2018年新政策執行後,新辦居住證,無法立刻拿證,只能辦理居住登記。登記滿半年後,憑《居住登記憑證》正式領取上海市居住證。對於已持有上海居住證的居民,需要在居住證到期前的30天內,辦理簽註(續辦)。
四、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登記滿半年後,憑《居住登記憑證》和本人身份證明,正式領取上海市居住證。為辦理居住證,房屋租賃税大都由房客代為繳納。辦理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備案通知書》後,即可到相關窗口辦理繳費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代理經租) 本市鼓勵專業代理經租機構接受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出租居住房屋,獲取收益。具體管理規定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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